企业介绍
宁波新大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2017年11月成立于宁波,办公总部设在上海,由新大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领创控股有限公司(香港)和新大洲知名经销商合作伙伴共同出资成立,是新大洲体系内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专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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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新大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坚持“卓越服务、稳健经营、创新发展”的理念,依托股东资源优势及团队专业素质,协助企业创新融资模式,构建起服务实体经济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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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宗旨
为企业提供贯穿成长周期的“一站式”金融服务
基于新大洲集团二十多年来形成的良好的社会信誉和银企业合作基础,宁波新大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工商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新大洲本田的知名配套商、产品经销商等形成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将专注于摩托车、电动车、汽车等领域,紧密围绕核心客户开展产融结合的融资租赁服务,为企业提供贯穿成长周期的“一站式”金融服务。
在租赁业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宁波新大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将紧扣时代脉搏,紧抓发展契机,努力打造质量优良、风险可控、收益稳健的融资租赁基础资产。通过持续提高团队的创新能力,持之以恒地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能力,不断丰富自身的融资渠道,坚定不移地服务实体经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专业化、多元化的金融服务,致力于成为国内具有创新力的融资租赁服务商。
服务与产品
新大洲融资租赁提供以新大洲本田摩托车、新大洲电动车生产厂为核心企业的供应链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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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应收账款保理
新大洲融资租赁公司以一定的折扣比例受让上游配套商对于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的应收债权 ,并支付应收债权转让对价的行为。
a: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期;
b:利率区间:不高于行业平均利率水平;
c:还款节奏: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d:资金用途不受限制;
e:实际控制人和法人代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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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直租业务
新大洲融资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企业的选择,向设备制造商购买设备,并将其出租给承租企业使用。租赁期满,设备归承租企业所有。
融资期限偏中长期,适用于固定资产设备的购置;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
A、融资期限:1年期或3年期;
B、融资利率:年化利率不高于行业平均利率;
C、融资额度:一般不低于设备采购总额的70%
D、含首付款、保证金、手续费;
E、还款节奏:按月付租金;
F、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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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售后回租
承租企业将其拥有的设备出售给新大洲融资租赁公司,再以融资租赁方式从新大洲租赁公司租入该设备。新大洲租赁公司在法律上享有设备的所有权,但实质上设备的风险和报酬由承租企业承担。
融资期限灵活,适用于流动资金不足的企业;具有新投资项目而自有资金不足的企业;持有快速升值资产的企业。
A、融资期限:一年期,最长不超过三年期;
B、利率区间:不高于行业平均利率;
C、无首付款,含保证金、手续费;
D、还款节奏:按月付租金;
E、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